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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告知义务的侵权责任分析
白小平; 李海宇
刊名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11-15
期号2015年11期页码:21-22+28
关键词医疗告知义务 特殊侵权行为 无过错责任 损害赔偿
ISSN号ISSN:1673-1999
DOI10.19406/j.cnki.cqkjxyxbskb.2015.11.007
英文摘要医疗告知义务的法定化以保障患者的人格权为前提,强调尊重患者的自主决定权。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告知义务,担负特殊侵权责任,适宜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对患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实际损失;对患者未造成损害的,应纠正侵权行为,并对患者进行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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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19.78.100.223/handle/2XXMBERH/6470]  
专题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单位1.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白小平,李海宇. 违反医疗告知义务的侵权责任分析[J].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015年11期):21-22+28.
APA 白小平,&李海宇.(2015).违反医疗告知义务的侵权责任分析.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11期),21-22+28.
MLA 白小平,et al."违反医疗告知义务的侵权责任分析".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1期(2015):21-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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