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法理解读 | |
杨志鹏; 乔煜 | |
刊名 | 中国电信业 |
2021-01-15 | |
期号 | 2021,(01)页码:21-25 |
关键词 | 个人信息保护法 人格利益 同意权 个人信息权 个人信息处理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信息处理者 |
英文摘要 | <正>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如一个人的职业、年龄、病史、家庭状况、银行账户、住址及联系方式等。诸如此类的信息可以体现一个人的身份特征,蕴涵着一个人的人格及精神,表现出一个人的社会经济价值。基于这些个人信息的加工整合,可以展现出其个人的价值偏好、生活习惯、过往经历等,从而有可能预判其需求方向和下一步个人行为。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ut.edu.cn/handle/2XXMBERH/147957] |
专题 | 法学院 |
作者单位 |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杨志鹏,乔煜. 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法理解读[J]. 中国电信业,2021(2021,(01)):21-25. |
APA | 杨志鹏,&乔煜.(2021).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法理解读.中国电信业(2021,(01)),21-25. |
MLA | 杨志鹏,et al."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法理解读".中国电信业 .2021,(01)(2021):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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