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基于顺应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语用对比研究 |
作者 | 段永华 |
答辩日期 | 2017 |
导师 | 史顺良 |
关键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语境顺应 结构顺应 |
学位名称 | 硕士 |
英文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这两部法律作为我国进行对外贸易活动的准绳,任何对外贸易经营者都依照它们进行经济活动。他们在对外贸易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因此学者们对他们也展开了多方面的研究,但多集中于法律本身及其适用,从语言学角度进行的研究就较为少见了。另一方面,顺应论也多用于翻译研究领域。基于以上研究背景,本文基于维索尔伦的顺应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这两部商务法律文本进行语用研究。本文采用对比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顺应论的前两个分析视角语境顺应和结构顺应的角度对所选两部商务法律文本中相关条例进行分析,在语境顺应方面,本文分别探讨了两部法律文本的语言选择分别从心理世界、社交世界、物理世界的顺应;在结构顺应方面,本文从词汇层面和句法层面分别对法律文本进行了分析,并进行对比,试图发现两部法律文本分别在语境顺应和结构顺应方面的语言选择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在两部商务法律文本中,其语言选择都满足了外贸经营者的公平公正的心理诉求,顺应了外贸经营者的心理需求以及使用一些模糊表达,给予法官针对个案自主裁决权力;第二,由于不同的社会情境和文化背景,两部商务法律文本做出了不同的语言选择;第三,两个文本都较多使用中低值的情态动词,以降低法律文本在人们心中严肃、刻板的印象。此外,大量存在专业术语、古体词和正式词汇也成为语言选择的一大特点,这恰恰顺应了法律文本正式性、权威性的语言要求;第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都是主动语态使用频率高于被动语态,这与法律文本要求清楚明确的表达权力与义务的享有者及实施者不无关系;第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更多使用简单句表达,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复杂句使用频率更高。 |
语种 | 中文 |
页码 | 73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内容类型 | 学位论文 |
源URL | [http://ir.lut.edu.cn/handle/2XXMBERH/92315] ![]() |
专题 | 兰州理工大学 |
作者单位 | 兰州理工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段永华. 基于顺应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语用对比研究[D].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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