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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交易上因果关系的新问题
樊健
刊名中外法学
2016-12-15
期号2016年06期页码:1495-1511
关键词欺诈市场理论 有效市场假说 交易上因果关系 价格影响理论
ISSN号1002-4875
英文摘要我国司法解释依据"欺诈市场理论",在证券虚假陈述诉讼中,推定交易上因果关系的成立。由于司法解释制定时间较早,相关规定已经不能适应证券市场的新发展。"新三板"中做市商交易的挂牌公司由于在做市商数量、流动性以及分析师数量方面存在较大不足,因此投资者不能适用交易上因果关系成立的推定。根据"价格影响理论",当被告证明其所披露的信息对于股票价格没有影响时,交易上因果关系不成立。机构投资者在适用交易上因果关系成立的推定时,需要提供研究报告等证明其履行了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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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3127]  
专题上海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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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樊健. 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交易上因果关系的新问题[J]. 中外法学,2016(2016年06期):1495-1511.
APA 樊健.(2016).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交易上因果关系的新问题.中外法学(2016年06期),1495-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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