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37条款”特点与本质辨析 | |
陈泰锋 | |
2010-07-19 ; 2010-07-19 | |
关键词 | 337条款 301条款 反倾销 司法诉讼 本质辨析 D971.2 |
中文摘要 | "337条款"属于美国当地的"行政救济",最早见于《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而得名。"337条款"与"301条款"一起构成了美国对外贸易报复手段的"两支大棒"。对于美国企业来说,"337条款"调查程序通常比反倾销对申诉方更为有利。与司法救济相比,"337条款"证据要求更低,时间更紧,力度更大。"337条款"与国际通行规则的矛盾,深刻地反映了美国在国际贸易中一味突出本国利益,独断专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从本质上来说,"337条款"是美国从"自由贸易政策"向"保护贸易政策"转换的具体体现,其单边贸易制裁措施的属性不仅扰乱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性,而且严重伤害了其他国家的利益,引起了国家间的利益冲突。 |
语种 | 中文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hdl.handle.net/123456789/74649] ![]() |
专题 | 清华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陈泰锋. 美国“337条款”特点与本质辨析[J],2010, 2010. |
APA | 陈泰锋.(2010).美国“337条款”特点与本质辨析.. |
MLA | 陈泰锋."美国“337条款”特点与本质辨析".(2010). |
个性服务 |
查看访问统计 |
相关权益政策 |
暂无数据 |
收藏/分享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